洛阳市林业局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行业主管部门 | 政策依据 | 征收对象 | 收费标准 | 执收单位 | 备注 |
一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1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洛阳市林业局 |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的通知》(豫财综[2016])10号。 | 占用林地单位或个人 |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不低于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3元。 (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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